申請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好處:
1、稅收扶持:如果是發明專利授權,上繳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地方收入部分五年內給予減免,之后三年給予減半扶持。如果是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設計版圖登記證書則享受三免兩減半。(中資企業拿到受理通知書即可辦理)。
地稅:增值稅的25%,營業稅的100%,企業所得稅的40%。
2、資金扶持:優先享受科技基金支持(如科技創新基金,小巨人基金等)
3、財政擔保貸款支持: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后給予該項目連續12個月貸款貼息支持。轉化中業績突出者,可申請市人才資金資助、享受政府津貼。
4、人才引進:項目主要研發人戶口(及配偶和子女)遷入本市、免城建費。
5、職稱評定:項目轉化人可破格評定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6、稅收抵扣: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在滬的企業(包括外商)以企業稅后利潤投資于成果轉化項目,政府返還對應的已征所得稅的地方收入部分。
一、項目名稱
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
二、上海市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依據
《上海市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若干規定》
《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程序》
三、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企業應具備條件
1、項目的核心技術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指導目錄》,該目錄采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2、項目的核心技術擁有受中國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的類型包括:近3年內獲得授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或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近2年內獲得授權的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等,項目的知識產權可以是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所有權,或是通過獨占許可方式獲得的在全球范圍內5年以上的知識產權實施權;
3、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應通過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的檢測。凡屬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4、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服務)屬于企事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5、項目的總體技術與其它同類產品(服務)相比具有顯著的創新性和先進性,且項目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好的市場前景。
申請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屬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
1、一般性的工藝改進或產品改型所形成的產品(服務);
2、已形成規模銷售(提供)的成熟產品(服務)。
四、申請上海市科技成果轉化需要準備的材料
1、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簡稱“認定申請書”)。
2、相關的證明材料:
(1)與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發明專利證書或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證明材料、實用新型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等。依法經有關部門備案的知識產權獨占許可合同,受讓、受贈、并購合同等權益關系證明材料。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特種經營行業的生產許可資質證明。
(3)企業上年度及項目申報前1個月的資產負債表。
(4)項目所形成產品的相關資質:有關檢測機構2年內出具的產品質量性能檢測報告;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須提供特殊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須提供強制性認證產品證書。
除以上材料外,項目申報單位可提供以下輔助材料:
(1)具有資質的查新機構出具的成果轉化項目查新咨詢報告;
(2)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獲獎證書、省(部)級以上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等證明材料;
(3)用戶試用或使用報告、產品采用的標準、環保達標證明等;
(4)可以證明申報項目符合認定條件、有利于享受相關政策的其他材料。
五、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申報時限
常年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