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大力發展以互聯網信息技術應用為主要內容的生產性服務業,積極推廣電子商務應用,助力中小企業成長,根據《上海市促進電子商務發展規定》、《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精神,按照《上海市推進智慧城市建設2011—2013年行動計劃》的部署要求,現將實施2012年度推動電子商務企業創新發展、推動中小企業應用電子商務工程(以下簡稱電子商務“雙推”工程)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電子商務“雙推”工程的重要意義
實施電子商務“雙推”工程是推動電子商務平臺與中小企業融合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是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建設面向未來的智慧城市的重要內容,是加快發展平臺經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實施電子商務“雙推”工程能夠有效降低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成本,加快促進電子商務應用普及,助力中小企業快速成長,同時推動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做大做強。廣大中小企業和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企業要充分認識實施電子商務“雙推”工程的重要意義,在電子商務“雙推”工程中共同努力,開創電子商務與產業經濟融合發展的新局面。
二、電子商務“雙推”平臺企業名單
按照“客觀、公正、公開、規范”的原則,通過企業自主申報以及各區縣經委(商務委)、信息委和各控股(集團)公司推薦,經專家評審和公示,確定東方鋼鐵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上海萬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海逸尚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上海新天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呈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商派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錦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棕櫚電腦系統有限公司、上海融道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張江營銷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新世界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共11家企業為2012年度電子商務“雙推”平臺企業。
三、電子商務“雙推”資助資金申請
1.采用“政府貼一點、平臺企業讓一點、中小企業出一點”的方式,支持本市中小企業在上述平臺企業的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上開展電子商務應用,所發生的首期基礎應用服務年費原則上由政府、平臺企業、中小企業各承擔三分之一。
2.申請本年度“雙推”資助資金的中小企業,必須合法取得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在本市國稅、地稅部門登記納稅,并于本年度內成為上述平臺企業的新簽約用戶,在其平臺上注冊開展有關電子商務應用。原則上同一家中小企業只享受一次資助。
3.與上述平臺企業簽訂服務協議并交納服務費用的中小企業,按照簽約交費的先后享受本年度“雙推”資助資金;年度資助額度用完后新簽約的中小企業將不再享受“雙推”資助資金。
4.符合申請條件的中小企業,須向簽約的平臺企業提交由中小企業法人簽章的本年度首次申請“雙推”資助資金的承諾書及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服務協議及相關服務費用支付憑據復制件等相關證明材料,由平臺企業統一提交第三方評測服務機構,經第三方評測服務機構審核確認后,“雙推”資助資金通過平臺企業補貼給中小企業。有條件的平臺企業也可在與中小企業簽約時先行墊付“雙推”資助資金,只向中小企業收取其自身應承擔的服務費用,待“雙推”資助資金下達后再直接撥付給平臺企業。
5.有意向的中小企業可登陸上海中小企業網(http://www.1128.org)了解詳細情況,根據自身實際需求接洽相關平臺企業,選擇相關電子商務應用服務產品,簽署為期一年的電子商務服務協議,開展電子商務應用。
6.平臺企業、中小企業有違規騙取財政資助資金行為的,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其相關資格,追回財政資助資金,并將企業違規失信行為納入企業聯合征信系統。
四、保障措施
1.委托上海市軟件評測中心作為第三方評測服務機構,根據有關評估標準及時進行監測,并對電子商務“雙推”工程的進展情況、推進效果等進行全過程評測。
2.各區縣經委(商務委)、信息委及有關行業組織、產業園區要積極組織開展平臺企業與中小企業的對接、培訓服務等工作。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